会同桦川县公安局 开展刑事挂案清理工作
时间:2020-06-29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宋朗
录入:张楠
审核:赵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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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桦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副检察长赵丽新的统筹领导下,于2020年4月21日起开始对公安机关2018年1月以来的立案登记底册、立案侦查数据与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不批准逮捕、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撤回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等案件数据进行碰撞分析、梳理及清查。
此刑事挂案清理工作用时两个月,截止至2020年6月16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挂案清理工作组对桦川县公安局300余起刑事案件已全部核查完毕。并对其中12起14人属于“挂案”的案件分情况予以处理:既未移送审查起诉又未依法作其他处理、撤销案件的案件逐案建立台账,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情况,与侦查人员座谈并听其介绍案情,共同讨论并具体了挂案原因,区分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主要涉案人员未到案、消极侦查等原因,分别提出移送起诉、继续侦查、撤案等建议。
本次刑事挂案清理监督工作后,检察机关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在协商会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刑事案件办案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提高案件质效,防止出现新的挂案积案。
此刑事挂案清理工作用时两个月,截止至2020年6月16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挂案清理工作组对桦川县公安局300余起刑事案件已全部核查完毕。并对其中12起14人属于“挂案”的案件分情况予以处理:既未移送审查起诉又未依法作其他处理、撤销案件的案件逐案建立台账,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情况,与侦查人员座谈并听其介绍案情,共同讨论并具体了挂案原因,区分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主要涉案人员未到案、消极侦查等原因,分别提出移送起诉、继续侦查、撤案等建议。
本次刑事挂案清理监督工作后,检察机关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在协商会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刑事案件办案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提高案件质效,防止出现新的挂案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