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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举措强化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1-02-08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卢家兴

录入:张楠

审核:王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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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新冠病毒流入高墙之内,按照市检察院及本院党组相关工作安排,桦川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与县看守所、县拘留所形成联动,对关押人口密集、易造成疫病迅速扩散的监区从思想认识、日常防护、监区管理三方面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确保所内在押人员身体健康安全。
  一是高度强化思想认识。1月20日上午,桦川县检察院检察长姜山专程来到县看守所、县拘留所检查指导“两所”疫情防控工作,并与公安局领导、“两所”负责人召开防疫专题会议。会议要求驻所检察室干警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觉悟与所内值守民警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火墙”,并主动谋划、积极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全体值班民警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克服麻痹思想,特别是春节值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坚决做好日常防护。从1月10日开始,所有民警分为两组定期轮流驻所,每组民警值班半个月,需在看守所值班的民警必须先到拘留所隔离备勤14天,没有出现核酸检测阳性症状的民警方可进入看守所值班。全体民警在值班备勤期间,须做好自身清洁,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每日两次的体温测量。增加监区消毒的次数,安排专人每日定时对监室和监区内外的办公场所进行消毒,在押人员每日两次测量体温,确保在押人员突发疾病时能得到及时救治。
  三是优化调整监区管理。加强对新入所人员的检查隔离。入所的犯罪嫌疑人除进行基本的五项体表检查外,需要办案人员出示犯罪嫌疑人近15天的行动轨迹和医院开具的核酸检测证明,收押后对新进人员需进行14天隔离观察,无症状者方可调换监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及律师提讯、会见,须提前预约,并备好相关证明,采用双向视频系统进行;暂停在押人员亲属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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