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 拟不起诉听证会
时间:2020-09-30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春雷
录入:张楠
审核:赵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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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对3件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开展拟不起诉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值班律师、及侦查机关办案人和我院全体检委会委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案件的诉讼经过、认定的事实、证据情况和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对每起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大、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仔细研读案件相关材料和相关法律条款,就认罪认罚、从轻情节等方面对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询问并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决定。
本次听证会通过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必要向社会释法介绍案件情况;具有一定典型,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原则。同时契合了新时代当事人不断增强的参与诉讼,影响诉讼的主体意识,使得程序符合中立性、对等性、合理性、及时性的基本正当程序要求,同时也是发挥刑事司法惩罚警示功能和教育矫治功能,平衡好各方诉求,恢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案件的诉讼经过、认定的事实、证据情况和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对每起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大、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仔细研读案件相关材料和相关法律条款,就认罪认罚、从轻情节等方面对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询问并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决定。
本次听证会通过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必要向社会释法介绍案件情况;具有一定典型,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原则。同时契合了新时代当事人不断增强的参与诉讼,影响诉讼的主体意识,使得程序符合中立性、对等性、合理性、及时性的基本正当程序要求,同时也是发挥刑事司法惩罚警示功能和教育矫治功能,平衡好各方诉求,恢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