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化解一起交通运输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矛盾
时间:2020-11-26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成、丛佳伟
录入:张楠
审核:安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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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中,桦川县人民检察院为切实提高行政争议案件有效化解,进一步前移矛盾化解端口,深化诉源治理。同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协作机制,主动参与调解,化解纠纷,共同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矛盾。
2020年9月,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在摸排中,了解到一起交通运输管理领域行政争议案件。桦川县公路客运站因某车车主强行阻止疫情停靠站检查工作人员上车对旅客进行疫情防控检查、不服从管理为由,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反《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及《反恐怖法》、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办法》、违反《桦川县公路客运站客运班线运营承诺书》等相关规定,于2020年8月1日将黑D*****营运车辆予以停运处理。车主王某1、王某2因不满该处罚决定,先后多次到客运站、县交通运输局、县信访局及县政府反映情况。
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后,本着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六稳”、“六保”目标,在与案件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后,积极联系交通运输局协调,积极与县公路客运站、县交通局、县司法局联系沟通,联合县司法局一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提出调解方案,进行矛盾化解,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在信访局和该院的积极调解、充分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解决了信访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2020年9月,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在摸排中,了解到一起交通运输管理领域行政争议案件。桦川县公路客运站因某车车主强行阻止疫情停靠站检查工作人员上车对旅客进行疫情防控检查、不服从管理为由,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反《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及《反恐怖法》、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办法》、违反《桦川县公路客运站客运班线运营承诺书》等相关规定,于2020年8月1日将黑D*****营运车辆予以停运处理。车主王某1、王某2因不满该处罚决定,先后多次到客运站、县交通运输局、县信访局及县政府反映情况。
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后,本着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六稳”、“六保”目标,在与案件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后,积极联系交通运输局协调,积极与县公路客运站、县交通局、县司法局联系沟通,联合县司法局一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提出调解方案,进行矛盾化解,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在信访局和该院的积极调解、充分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解决了信访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