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试用到期消费者未作表示,怎么办?
时间: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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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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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商场开展消毒柜试用后购买活动,约定试用期七天。老周参加了此活动。试用期届满后,老周却未作出任何表示。请问商场该怎么办?
【说法】 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老周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六百三十八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