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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

时间:2022-03-25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陈思彤

录入:张楠

审核: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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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提高领导班子建设质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6月2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会上,检察长姜山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及意义进行深刻的解读,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和相互监督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入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旗帜”,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各种形式的监督,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实现监督工作全面强化。
  会议强调,一是认清形势,领悟精神。要认清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强化监督,形成常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谈话提醒、制度约束,切实做到监督形成常态。三是压实责任,增强实效。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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