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履行党员 义务、
时间:2018-12-17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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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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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意识,落实党员缴纳党费的义务和责任。近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履行党员义务,主动缴纳党费”主题党日活动。
姜山检察长指出,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主动缴纳党费这个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提醒、升华党性的过程。今天自己亲自交党费,既是履行一个普通党员的光荣义务,也是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
干警们表示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形成了党员自觉缴纳党费的行为习惯,增强了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落实组织生活的一次生动实践,达到了强化党员党性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