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2021)
时间:2021-12-31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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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
── 2021年12月24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王立全
── 2021年12月24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王立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加大对生态资源保护力度,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人。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和亮剑护河专项行动,督促51个行政村整改非正规垃圾点和清理畜禽养殖粪便 115处,拆除松花江沿岸违法建筑2处,补植复绿林木8000余株,为保护桦川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护航金融安全,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人、提起公诉44人。最大限度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积极履职助力脱贫攻坚,提起公诉扶贫领域犯罪1人。全员参加精准扶贫,先后投入20余万元,为东河乡东宏村和新城镇前进村的村委会解决锅炉和燃煤问题。为村委会配齐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投资3万元建设了新城镇前进村村史文化墙,投资扩建了1500平方米前进村法治广场。安装30套健身娱乐器材,制作不锈钢宣传图板14块。所包扶92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好脱贫监测户和特殊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及动态帮扶工作,不让一户脱贫群众返贫。荣获“脱贫攻坚包村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集中警力投入到小区值守、乡镇巡逻、驻企服务工作中。通过远程提讯、网上检察服务等“非接触”方式办案,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不利影响;提前介入涉疫刑事案件1件,提起公诉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全体干警下沉县内所有乡镇和社区网格。充分发挥智慧检务平台作用,受理控告、申诉及举报,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加强对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的监督,全力拓宽公益诉讼案源渠道,及时掌握可能出现脱管、漏管的社区矫正人员线索,精准提供普法服务,以网格“小平安”促进全县“大平安”。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桦川县人民检察院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方案》。12名检察官挂牌服务县内12家企业,变“需要我服务”为“我要去服务”。制定《桦川县人民检察院法治环境监督员制度》,聘请6名企业家代表作为我院服务经济发展、优化法治环境的监督员。建立12309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包企检察长走访慰问民营企业等活动,送法进企51次;调整院办公楼布局,主动无偿为县商务合作促进会和女企业家协会提供办公场所,为协会会员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着力落实“六保”任务。以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规范执法为原则,以确保办案质量为目标,成功办理一起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5.78万元。被桦川县委、县政府授予“服务企业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努力践行为民司法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紧紧围绕影响国家安全、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法批准逮捕231人、提起公诉485人。其中包括抢劫、涉枪等严重刑事犯罪20人,涉毒刑事犯罪13人;积极防范、妥善处理由于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记录;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违法43次。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问题进行核查,对违规发放的4.2万元养老金予以追缴。制定《桦川县服刑人员养老金发放核查(暂行)办法》,堵塞漏洞。276名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无再犯罪情况发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审查提起公诉涉恶案件10人,审查批准逮捕涉黑案件33人。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嘉奖荣誉称号。
履行反腐败斗争职责。监察体制改革前,履行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职责。2017年,查处贪污贿赂犯罪8人,渎职侵权犯罪4人。全方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构建大预防网络格局,将98家单位纳入目标管理,分级考评。改革后有效运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监察机关相互协调配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5人,提起公诉15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成立“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群众诉讼举报渠道。办理来信来访105件,检察长接访52人次。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开展司法救助10件,发放救助金12万元。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在全县66家幼儿园及中小学统一悬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院领导干部与员额检察官14人受聘担任全县1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8次,实现了辖区校园全覆盖。协调县妇联,向省妇女儿童基金会争取到“春蕾计划”项目资金,为全县16所学校100名家庭贫困、品学兼优女童提供助学资助金5万元。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压案不查。受理侦查监督案件16件,其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撤案5件。追漏人犯15人,防错诉6件。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24次,书面纠正审判机关违法9次,意见均被采纳;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准逮捕50人、不起诉48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4.38%,确定刑采纳率100%。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在办理涉民企业案件中,注重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决定不起诉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精准监督,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提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04件,法院采纳104件。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7件,依法追回欠薪3.5万元。大力整治虚假诉讼,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件,挽回经济损失327万元。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5件,提出检察建议65件,采纳65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集中攻坚活动,加强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释法说理、督促纠正、司法救助等方式,促成5件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化双赢多赢共赢公益诉讼监督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6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公益诉讼案件6件。在油条制品整治专项行动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打击油条配方铝含量超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快速处理枫林嘉苑小区内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特种猪”案件,附近居民拍手称快,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突出政治建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持续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开展廉政谈话579人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职务犯罪庭审等警示教育活动68次。对各类案件进行内部监督检查37次。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深入查找队伍顽瘴痼疾,主动说明问题6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确定反面典型1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使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便民利民措施11项。
提高履职能力。建立了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体现人民群众综合评价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考核评价检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全面实施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内设机构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捕诉一体”、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等司法改革任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2次,院领导带头办案596件,领导班子成员上讲台38次。举办检察讲堂、岗位培训等63次,2142人次参训。
接受人民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30人次,召开公开听证会11次。在监督中促进检察工作。依法公开法律文书329件、案件程序性信息681件、重要案件信息220件,接待律师阅卷68人次。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000余篇,在国家级媒体刊发263篇。全方位、多角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桦川检察微博号获评“2020年度全市优秀政法新媒体账号”。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因工作业绩突出被荣记省级“集体嘉奖”1次,市级“集体三等功”“先进集体”13次。省级“个人二等功”2人,市级“个人三等功”“嘉奖”“先进个人”27人次。连续3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关心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县委和桦川人民的更高要求、与时代发展所赋予的更重责任还有差距。一是新时代检察理念的更新落实还有差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还不够主动深入。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充分与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短板仍待补齐。三是司法质量有待提升,精品案、指导性案例不多。四是检察队伍素能还不够适应新时代要求,干部队伍出现断层现象,人才难进难留难成长问题较突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思路
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行动自觉,为桦川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在新起点上把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落得更实更好,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发力点、切入点。始终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平等保护理念,为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携手共护桦川绿水青山。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聚焦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做好“十大业务”工作。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办案质效同提升,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锤炼作风素能,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强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约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履职尽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各位代表,新发展阶段、新的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来时路,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砥砺奋进、真抓实干,为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幸福的新桦川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