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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人民检察院“益”心守护 “耕地大熊猫”

时间:2023-09-01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慧

录入:赵璨

审核:王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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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黑土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进黑土地公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及法警大队全体成员对县域内侵蚀沟进行实地踏查,对侵蚀沟实际情况进行记录。
  
  踏查中发现一条侵蚀沟,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此进行了实地测量、记录,该侵蚀沟高3米宽12米,通过走访附近的居民了解到该侵蚀沟造成耕地黑土层逐年变薄,土壤有机质流失、水土流失,并且蚕食耕地,致使耕地支离破碎,大型农机无法作业,降低农业生产效率,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桦川县作为农业大县,若侵蚀沟不及时防治,随降雨会持续发生溯源和下切侵蚀,引发沟岸崩塌,使得侵蚀沟快速发育,直接造成县域内坡耕地黑土层逐年变薄、黑土区面积缩小、土壤有机质大幅减少,农业生产逐年减产,粮食和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使可利用土地资源减少,限制耕地机械化作业,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制约经济发展、威胁人身安全。
  治理侵蚀沟意义深远,既是保障农业生产,缓解土地资源约束的必然选择,又是减轻水土流失灾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客观要求,同时还是减轻江河湖库淤积,提高水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跟进法律监督,进一步明晰侵蚀沟发现、治理后管护等监管法定责任,积极督促涉及部门整改到位,用能动履职的实际效果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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