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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集中学习《民法总则》

时间:2017-06-26

来源:民行科

作者:张翠玲

编辑:王寅

录入:张楠

审核:吴喜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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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干警理解学习《民法总则》的能力,近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民法总则》条例。为下一步规范适用相关法条、提升民事诉讼监督和司法服务能力奠定基础。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在学习会上,主管领导安文彬同志带领参会干警逐条学习了法律条文,并结合相关专家学者的观点,阐释了《民法总则》出台的重要意义。
   干警们纷纷表示,《民法总则》的学习不仅是学习法条本身,更要做好对法条的理解和运用,要与其他法律法规、专项学习加强联系,做到“四个结合”, 既是把深化思想认识和抓好贯彻落实相结合、把学习《民法总则》与学习《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相结合、把学习《民法总则》与学习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相结合、把学习《民法总则》与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持续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再上新高度。
   “作为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工作人员,需要认真学习好民法总则”,安文彬同志最后强调,通过自学、集体学习以及参加培训等方式来学习掌握好民法总则,提升专业素养,强化监督能力和效果,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民法总则》是法官裁判民事案件的基本依据,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作为监督民事审判的主体,更应该深刻领会法条精神,并熟练应用。下一步,我院民行科将加强宣传和普法力度,使民法总则的精神和内容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成为指导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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