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牵手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
时间:2022-05-20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
作者:刘文勤
录入:邱丹
审核: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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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同时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切实维护百姓身边的食品、药品安全,5月18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过期食品、药品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在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对梨丰乡药店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品安全问题,包括药品是否过期、药店人员在工作期间是否按照规定穿着卫生工作服,是否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出售四类药品是否做好了实名登记等问题。于此同时该院干警也积极向药店工作人员进行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宣传,切实提高其药品经营安全意识,规范药品的管理和销售。
在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对新城镇超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人员现场查看持证情况、经营条件、食品包装标识标签、销售行为和履行进货查验法定义务等情况,重点对保质期较短食品如糕点类、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五毛食品”等品种进行逐一检查。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
此次的联合执法检查,不仅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使其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还使我们执法机关明确了自身的主体责任,对于今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积极意义。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持续跟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健康权益。
在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对梨丰乡药店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品安全问题,包括药品是否过期、药店人员在工作期间是否按照规定穿着卫生工作服,是否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出售四类药品是否做好了实名登记等问题。于此同时该院干警也积极向药店工作人员进行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宣传,切实提高其药品经营安全意识,规范药品的管理和销售。
在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对新城镇超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人员现场查看持证情况、经营条件、食品包装标识标签、销售行为和履行进货查验法定义务等情况,重点对保质期较短食品如糕点类、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五毛食品”等品种进行逐一检查。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
此次的联合执法检查,不仅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使其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还使我们执法机关明确了自身的主体责任,对于今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积极意义。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持续跟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