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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侦查监督职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时间:2022-03-25

来源:未知

作者:贾菲

编辑:王寅

录入:张楠

审核:赵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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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一项任务,为了全面贯彻上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桦川县人民检察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侦查监督科根据实际,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近日,在院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侦查监督科对桦川县第三中学开展了一次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讲座,侦查监督科科长玄晨伟就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进行了生动的授课。
   讲座中,玄晨伟科长结合身边的实际案例,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生动授课。首先就犯罪的自我防范进行讲解:“通俗地说,“预防”就是指通过外界的教导和帮助,结合未成年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来防范不良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的发生,最终达到守法的目的,这里的“预防”关键体现在“提前”这个字眼”。其次结合具体案例从四个方面就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了详细的阐释。一是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二是未成年人应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三是未成年人应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是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本次专题讲座,动员了学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积极性,培养了学生的预防犯罪主人翁意识,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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