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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旁听 实现监督“零距离”

时间:2023-09-01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闯

录入:赵璨

审核:王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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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健全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检察办案活动流程,提升检察办案质量,8月28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王艳秋列席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庭审,并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监督评议,以第三方角度对检察工作开展监督,促进司法工作规范化。

庭审前,检察官主动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案件的基本案情、适用法律、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情况以及庭审注意事项等,让人民监督员全方位了解案件,确保整场庭审庄严规范,帮助人民监督员有效进行监督。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进行严密论证、有力指控,并向被告人进行了充分释法说理。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取得良好效果。人民监督员全程观摩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直击庭审现场和辩论过程,并对检察官出庭准时度、仪表、案情熟悉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法律应用能力、庭审效果七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公正的评价。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王艳秋表示:“虽然每次参与公开庭审活动感触都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次我都会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就本次庭审来说,检察官准备充分,讯问、答辩具有针对性,公诉意见情理法相结合,能够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体现检察官深厚的法律素养,也让我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类犯罪案件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这既是一次程序规范的公开庭审,也是一堂鲜活的警示教育课,让我在今后生活中要以案为鉴,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

下一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方式和思路,实现人民监督员全方位、多角度监督,虚心听取监督意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以监督为指导、以监督促公正,以实际行动做到让人民监督员“真监督,建真言”,助力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办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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