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五一”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时间:2021-01-24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卢家兴
录入:张楠
审核:王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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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文明廉洁过节,4月30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姜山对全体干警进行“五一”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桦川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42次会议》精神,会议强调,目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对包保小区、包保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做到零风险。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自觉落实防控要求和措施,认真执行疫情期间“五一”节日相关要求,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并作为政治纪律约束自身行为;把好节日“廉政关”,全体干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廉洁自律表率,严守政治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自觉做到筑牢“防线”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严格做好“五一”期间值班工作和应急处置,严守值班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
通过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有力强化了全体干警的廉洁意识,切实引导全院干警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自觉落实防控要求和措施,认真执行疫情期间“五一”节日相关要求,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并作为政治纪律约束自身行为;把好节日“廉政关”,全体干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廉洁自律表率,严守政治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自觉做到筑牢“防线”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严格做好“五一”期间值班工作和应急处置,严守值班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
通过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有力强化了全体干警的廉洁意识,切实引导全院干警节俭文明廉洁过节。